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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协力推“低碳”建筑
日期: 2010年02月05日 来源:建筑时报 【文字大小: 【打印】【关闭】
  从绿色建筑环保节能产品的立项、生产、检测,到应用与推广,河北省建筑业协会以全周期的视野为构建绿色低碳河北献计献策。在1月29日召开的河北省经济类行业协会工作会议上,河北省建协发布《关于打造绿色建筑推动低碳建设的对策及建议》,提出建设低碳河北,应以打造绿色建筑为突破口。
  构建绿色低碳河北,不仅关系到全省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关系到京津冀都市圈的整体形成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为此,《对策及建议》提出,打造绿色建筑,推动低碳建设,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从政策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撑。同时强调要从源头把关,在产品立项、生产、检测和产品应用推广等各个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绿色建筑技术开发和学科研究。
  在绿色建筑环保节能产品的立项及生产方面,协会建议政府一是积极扶持建筑节能和新能源环保产品及可再生利用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并做到总量控制。对绿色建筑环保节能产品的立项要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和强化产品的检测。在对新项目严格审批、监管的同时,要对老项目重新审查,不符合环保节能条件的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产品要制定淘汰时间表,加大查处力度。同时,严禁环保节能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二是加大对绿色建筑环保节能及再生利用项目的扶持力度。对立项的产品给予专项资金的支持,并要加强对资金的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三是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绿色建筑环保节能产品立项生产的跟踪服务,解决企业在产品生产环节中遇到的问题。并要注意加强生产环节与使用环节的对接,使绿色建筑环保节能产品得到很好的应用。
  在应用与推广方面,协会建议从八个方面着手。一是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绿色建筑的使用推广,加强监管和引导,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对新建建筑节能环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二是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新建绿色建筑的监管。绿色节能环保产品进入建设工程领域,要严格备案,同时要加强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管理。三是绿色建筑工程在立项时应引进绿色节能环保理念。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要积极推行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能效标准。四是建设绿色建筑、小区及生态社区,在设计中要采用建筑水循环利用,地热能、太阳能及地源、水源热泵绿色空调等绿色能源和技术。绿色建筑设计不仅要着眼于减少能源的使用,还应考虑尽量采用低品质(低能值转换率)的能源,达到能源节约的目的。五是建筑企业要建立企业自身的低碳建造方略、《低碳建造规程》和绿色施工标准。施工中要按照规范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节能技术,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绿色建材要严格把关,同时要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施工技术攻关。六是绿色建筑的推广可通过创建示范工程、示范小区和试点市县,以点带面,分步实施。七是对建成的示范点采取专家评审、民主评议、社会公示。同时,将绿色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在工程中的使用作为省优质工程(安济杯)的重要条件,将打造绿色建筑推动低碳建设的省、市、县(区)相关部门及领导列入政绩。八是政府要引导建立从单一产能建筑走向集合——分布式绿色建筑工业化生产园区,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产业化进程。
  《对策及建议》还强调,应制定长远目标和近期规划,将打造绿色建筑推动低碳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乃至更长远的规划中,把“低碳经济绿色建筑”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各届政府的考核目标。同时要加大对绿色建筑产业中项目建设单位的激励和引导,积极推动传统建筑产业升级。尽快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通过税收优惠政策、补贴政策和信贷优惠政策等手段,为绿色建筑的开发与建设构建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李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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